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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感謝信,延續的信任與感激~大里區調解委員會林清倍調解委員

大里區調解委員會林清倍調解委員
大里區調解委員會林清倍調解委員

 

    調解,是一份無金錢報酬的工作;但得到調解當事人衷心感謝的當下、甚或是一封感謝函,調解委員就能感動良久,甚至一生回味。

    大里區調解委員會的林清倍委員,便曾多次獲得調解當事人的回饋-尤其當獲得調解生涯第一封感謝信時,他感動不已。他將這封感謝信與調解生涯獲得的所有獎牌、獎章放在一起,細心保存。但林委員未料想到的是:這封感謝信,只是Part I;三年後,事過境遷,這封感謝信竟後續發展出Part II……

    三年後的某一天,林委員接到一份「指定」由他處理的調解案件。這讓林清倍委員感到好奇:「是誰?為什麼指定自己調解呢?」

    事前未獲告知,而走進調解室後,得到解答。

    一個陌生卻又有些熟悉的聲音說:「委員,您還記得我嗎?敝姓王。三年前,蒙您幫助處理了糾紛;這次,是我女兒發生車禍,要再麻煩您幫忙了……」林清倍委員很快地想起,他的第一封調解生涯感謝信執筆人,不就是眼前這位王太太嗎?義不容辭,也無暇多想,兩方案主都在現場,林委員二話不說,趕緊進入了王太太的女兒這次的車禍調解案中……

    車禍事件的另一方當事人,是一位大約六十多歲、獨居、孩子在國外工作的陳太太。她正計畫出國與孩子同住,頤養天年。卻未料到,二個月前,當她開車往左彎時,與王太太騎機車直行的女兒發生車禍。這猛一下地,幾乎打亂了她的後半生規劃!經過幾次電話溝通,都沒辦法與王太太達成和解,所以陳太太這一方,也決定求助於調解會。

 王太太與陳太太就這麼一前一後來到調解室。但,尚未坐定位,兩方就吵起來了!你一言我一語,吵得不可開交!

    「大家早!」突然間,傳來一聲宏亮的問候,正是來自林清倍委員。這爽朗的一聲早!瞬間,中止了兩位女士原先激烈不休的爭吵;瞬間,也強烈對比出林委員的陽光氣息,與兩方當事人,仍身陷車禍糾紛的苦惱。

    可能看到第三方調解人來到,雙方對先前的大吵,略感到不好意思。林委員立馬開口調解,快速直搗問題核心:「大家好,我是調解委員林清倍。您是陳太太、您是王太太,兩方有受傷嗎?財物有沒有損失?有投保第三責任險嗎?還是只投保了強制險?」

    林清倍委員顯然是利用自我介紹的機會,先核對身分,穩定雙方情緒,再詢問雙方的受損狀況:陳太太有車損,而王太太的女兒有體傷及財損〈王太太是女兒的受任人〉,雙方都只投保險強制險。

    林委員開始為兩方分析,調解正式開鑼!

   「王太太,您的女兒有體傷、有財損,看起來損失比較嚴重。您先談談對理賠金額的看法,也要請您提供車禍理賠的相關資料,好提供我們參考。」

    王太太便開始陳述這次車禍帶來的損失、委屈與對理賠的想法:「我女兒因為這次車禍,嚴重骨折,後續還要二次開刀,需要我長時間照顧,到現在都不能上班,需要持續復健。會不會留下後遺症,還不知道!我女兒的工作考績不但會受影響,還要擔心可能會被公司資遣。最氣人的是,對方對我女兒的復原情況漠不關心!只打電話問我們能不能和解?我們真的很生氣!」

    王太太繼續陳述委屈,情緒似乎將再次一觸即發:「我跟女兒商量了醫藥費、財物損失〈車浪、衣服及手機〉、看護費、工作損失與精神賠償等,我們要求對方賠八十萬元。」

    還不等林清倍委員詢問意見,陳太太就馬上回話了。

   「這個金額太高了,不合理,更何況我也無力支付。我一個人獨居台灣,小孩在國外從事的,也只是勞力工作。我本來要準備出國與小孩長住一段時間,誰知道車禍延誤了出國計畫。我需要小孩經濟援助,要不然我一定賠不起。委員,您說對方要求80萬,合理嗎?」

    同樣不等林委員接話,王太太又氣呼呼搶答:「妳什麼都推給委員!那就請教委員,依委員調解的經驗,這次車禍到底多少金額才合理?!」

    林清倍委員眼看勢頭又要劍拔弩張了起來,趕緊再次努力按捺雙方情緒:「車禍理賠沒有絕對合理的標準啦!每個人社經地位、能力,都不一樣,車禍造成的損傷也不同。所謂合理的理賠,是透過溝通、協調,不論金額是大是小,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金額,就是合理金額。」林清倍委員首先為兩方灌輸正確的調解理賠觀念,再繼續往下談。

    林清倍委員觀察雙方似乎不反對他的分析,便抓住機會繼續說:「其實今天雙方都只有『投保汽機車強制險,未加保第三責任險』,這是調解最困難的地方。否則,雙方的損失都能獲得保險公司的理賠。所以,當前最重要的,是雙方能不能互相體諒?王太太,您能不能體諒陳太太基於親情,急於出國的心境?體諒她需要孩子經濟援助的處境,降低理賠金額?陳太太,您這邊,能不能體會王太太的女兒身體受到巨烈傷害的痛苦?他們將面臨龐大的醫療費用,您是不是該給與能力所及的最大補償?您們兩方應該換位思考。」

    此時,林委員發現雙方靜默了一陣,他先慢慢地勸王太太這一方:「王太太,您再核算一下實際損失,看看還有多少調整金額的空間,如何?」

   「委員,不瞞你說,出門前,我女兒希望我能爭取到不低於五十萬的理賠金額。」王太太首先釋出調解空間,表達善意了。林清倍委員見機不可失,趕緊詢問陳太太這一方。

   「陳太太,您的看法呢?」

    陳太太見到情況有轉圜餘地,也表示:「五十萬我不敢說不合理,只是我實在能力有限。我自己能籌到八萬,我孩子答應幫忙十萬,我可以賠償十八萬元。」

    林委員看雙方都誠懇表明心意,便努力拉近雙方的期待,為雙方精算:「王太太,剛才從您提供的醫療診斷書、收據等等,概略可估算強制汽車責任險到今日為止,應該可以申請七至八萬元,後續還可以繼續申請,兩年內有二十萬的額度;您期待的五十萬扣除強制險八萬後,約四十二萬。陳太太的能力是十八萬。您覺得,還能不能有調整空間?」精算之餘,林清倍委員亦苦口婆心,持續不斷向兩方喊話。林委員盡心調解的誠意,似乎也打動了雙方當事人……

    王太太此時由起初的怒氣滿盈,轉為感性地說:「我也是一個母親。母子相聚的親情,我多少能體會。我也知道這個車禍,我女兒也有責任。這樣好了,請陳太太再努力看看,能再增加多少金額,回去我再跟女兒商量商量。」

   「那延一星期,再做第二調解,決定金額還有給付方式。」林委員打鐵趁熱,打算果斷地暫且先做小結。

    而陳太太亦立即表示:「我真心希望今天能有機會達成和解,理賠金額我願意提高到二十三萬,連同強制險湊足三十萬。出門前,我已經先準備了八萬元現金,先賠給王太太。如果王太太同意,和解書我會立刻傳給我孩子,要求孩子盡快轉錢給我。金額如果達不到十五萬,我會想辦法補足,但請給我二十天的時間好嗎?」

    「王太太,您能不能想辦法連絡您的女兒,討論看看?」陳太太期待能得到王太太這一方善意的回應。

    王太太見陳太太也釋出了善意,也就電話聯絡了女兒,討論最新的理賠狀況,包括:車禍責任、雙方無加保第三責任險、強制險可理賠金額、委員的看法及對方陳太太的誠意……最後在電話中,王太太的女兒,同意交給母親全權處理。

    「二十三萬,就這麼定了。」最終,王太太讓步,終結了爭執,阿撒力定下了理賠金額。

    在等待製作調解書的空檔,林清倍委員還叮嚀不斷:「陳太太,您要如期匯款哦~」、「王太太,別忘了提供孩子的金融機構帳戶,讓陳太太匯款嘿!」這時林委員觀察到兩位女士之間,已不再針鋒相對,互動開始熟稔起來。林清倍委員當下判斷,此案會順利落幕……

    一個月後,林清倍委員仍按作息來到了調解會,一位替代役男見到委員,立刻遞交一封信,打開一看,竟是陳太太寄來的感謝函。

    「林委員,萬分感謝您的幫忙。這樁車禍終於和平完成了調解。我的孩子接到訊息後,很快將該理賠的餘款十五萬轉給我,隔天我便立刻匯給王太太的女兒了。這比預定的時間提早了許多。忙完了瑣事,報廢了車輛。下周,我即將出國。在此,謹向您致謝,實在謝謝您!」

    三年前,收到王太太的感謝信;三年後,王太太再遇紛爭,因基於信任,再次有請林清倍委員協助調解。而林委員秉持專業與公道的心態與服務熱忱,連帶再次贏得另一位民眾-陳太太的感謝與信任。若非具有「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敘事分明,調解有道」的同理心與調解技巧,絕無法輕易建立互信-林清倍委員正是這樣一位排解糾紛的典範。不過,林委員也不諱言,民眾的「感謝信」也是支持他調解生涯的動力之一呢!

    人生路未必永遠順遂。您的人生路上,是否曾遇過如同林清倍委員,熱心協助您的貴人?請別吝於表達您的感謝!您的「貴人」一定很開心、也很需要您的鼓勵,哪怕只是隻字片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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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14
  • 發布日期: 2020-12-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