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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具專業知識,促成調解大大加分 西屯區調解會林文信調解委員

西屯區調解會林文信調解委員照片
西屯區調解會林文信調解委員照片

    依內政部統計數字,鄉鎮市調解案類型以車禍案件最多,但仍有其他類型的民刑事案件。若調解委員本身具備各類別的專業知識,對於達成調解成立,有事半功倍之效!西屯區公所林文信調解委員具有政府採購法教育訓練講師的資格,深具豐富的政府採購法專業知識,就是最好的調解典範。我們來聽聽林文信委員以「採購法」專業,精彩達成調解的成功案例(以下非當事人之真實姓名)……

 旺旺公司從事印刷業已超過30年,在業界信譽良好,108年承製大心百貨公司型錄及名片。旺旺公司本持誠信原則,為大心百貨公司趕工製作並提早完成。豈料,大心百貨公司一再挑剔產品導角不符所需,旺旺公司則一再請師傅仔細加工,卻還是無法滿足大心百貨公司的要求。大心百貨公司主張僅對該少部分合格的型錄驗收付款,其餘部分拒絕計價。旺旺公司無法接受如此無理的要求,斷然拒絕驗收取貨,而雙方衍生的糾紛,旺旺公司向調解會尋求協助。

 調解過程中,雙方各有主張各有堅持在預料之中,所以林文信調解委員特別提及雙方負責人既均親自到場,便充分表示雙方都極有調解誠意。林委員建議雙方應從重點著手,少談過去不愉快的協商經過,隨即,委員便開始釐清問題所在:第一、大心百貨公司當初訂製貨品時,並無提供實體樣品做為標準的據;第二、旺旺公司製作過程中,亦未提供成品、樣品請大心百貨公司確認,而依通常習慣製作。以這兩點看來,林委員認為雙方都有應負的責任。

 一聽到林文信委員的見解,旺旺與大心雙方都想開口發言,但林委員請雙方都先稍安勿躁。

 由於雙方對於型錄及名片的規格都有各自的堅持,都認為己方無過失,爭執不下。林文信委員此時本於採購法專業,冷靜地從雙方言詞辯論中,抽絲剝繭找出雙方的缺失,讓雙方都覺得己方「與有過失」,然後再提出折衷方案,林委員判斷依此「心戰」技巧,雙方的接受度應會大大提高。

 接下來,林委員以政府採購法的處理程序為例向雙方說明,處理方式有五種態樣:「限期改正」、「部分驗收」、「減價收受」、「契約變更」以及「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林文信委員為兩方分析,本案若要圓滿解決,型錄及名片成品是屬於安全無虞及效用未降低的狀態,除了五種樣態中的「減價收受」,其他四種方式都會造成雙方的重大損失。林文信委員因此建議雙方慎重考慮及評估。

 雙方內部討論後,都表示同意減價收受。但,問題又來了!到底要減價多少呢?雙方又是一來一往,再次爭執不讓。最後,在林委員的耐心勸說下,終於說服旺旺公司接受依契約價格折讓20%收受的方案,本次調解順利達成。

 本案非屬交通事故,而是民間公司間的商業爭議。林委員除必須了解雙方爭議點為何,同時還巧妙導入政府採購爭議的處理程序,運用採購法的專業術語,並使用半強迫式的調解技巧,適時切入主題,最後有效率地解決了紛爭,也獲得兩造雙方的信任。這是林文信委員從事調解業務多年來,第一次感到『學以致用』成就感的案件,內心大受鼓舞,對於調解工作也更加懷抱熱情及戰鬥力。

 作為一個調解委員為民眾排解糾紛,協調技巧是必備的條件。但如能同時具備專業知識,就像林文信調解委員,調解技巧與採購法專業相輔相成、融為一體,對於促成調解成立真是大大加分。

 目前,有許多調解委員還持續努力不懈,進修專業。也希望有更多熱情且具專業能力的朋友,一起加入調解園地,為社會消弭紛爭,創造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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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26
  • 發布日期: 2020-11-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