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法制專區 > 法律學堂專區 > 調解委員溫馨小故事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調解委員所具之專業多元,助民解除一波波突發難題 豐原區調解會沈寬堂調解委員

豐原區調解會沈寬堂委員照片
豐原區調解會沈寬堂委員照片

    豐原調解會的沈寬堂委員為逢甲大學土木及水利博士,是豐原區公所去年(108)新聘任的調解委員。沈委員過去曾任職於水利署、嘉義縣政府及臺中縣政府等公務機關土木及水利工程方面的工作,持有土木工程技師執照,在土木及水利工程領域的專業能力受到高度肯定。豐原區公所聘任沈寬堂委員,亦為期待委員能在調解領域,充分運用其土木水利專業,排解市民相關糾紛,造福鄉梓。

    沈寬堂委員果然不負豐原區公所期望,在一年有餘的調解委員任內,即經手一件關於相鄰建物漏水案件,正是有賴沈委員的土木水利專業,讓當事人安下心、放下心……

 「這案子的主角是小真,小真的家位在豐原區成功路巷邊一棟老舊五樓公寓的一樓,門口座向西北方位。」

 由於此案與沈寬堂委員的專業不謀而合,委員對案件細節仍歷歷在目,沈委員繼續說明這件案情……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小真突然接到臺中市政府都發局郵寄的違章建築通知書,非常害怕!她想,那些違章建築是她在20年前購買房屋時就已經存在,她也是間接受害者呀!不知該如何是好?心理一遍遍問自己,會是誰檢舉她呢?一想再想,覺得目前與公寓鄰居住戶們都相處融洽,不曾爭吵,唯獨樓上住家,地板有漏水情況以致滲漏到自家一樓。過去,曾找過里長協助,里長曾至一樓及二樓察看過漏水情形,也說要找鑑定人員至現場鑑定,但後來也無下文,哪知除了自家漏水,現又收到違章建築通知書?小真的感到徬徨無助又委屈,明明自己才是受害者,卻還要遭受違章取締的傷害,難道不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嗎?」

 「今年春節拜年寒暄時,小真向好友阿麗談到家裡被檢舉違章建築及與鄰居的漏水糾紛。說來真巧,這位阿麗正好也是我的好友。阿麗對小真提到我目前在豐原調解會擔任調解委員,有土木工程方面的專業及調解經驗,或許可以諮詢看看。小真就這麼聯繫上我了。」

 沈委員一邊陳述這個案件過程,一邊回憶與小真的溝通情景。

 「小真藉由阿麗介紹,先以電話聯絡我:『請教沈委員,我接到都發局寄來的違章建築通知書,我很害怕……』」

 沈委員雖進入調解業務僅一年多的時間,但已觀察到初次尋求調解的當事人,經常慌忙焦急、不知所措,所以他趕緊先緩和小真的焦慮:「不要緊張,慢慢說,才說得清楚。」

 小真便徐徐道出突如其來的棘手問題:「我家在成功路巷弄邊的公寓一樓。前屋主還住在這裡的時候,就已經在房子後頭搭了鐵皮屋,也在另一側搭了個遮雨棚,目的是防止下雨時雨水入侵房內……還有,我們家二樓的住戶地板,會滲水到我家一樓,搞得我家苦不堪言……」

 「目前似乎有兩個狀況發生在您家中,電話裡講,會不夠清楚。我建議約個時間,見面談比較恰當。您過來時,記得將違章建築通知書還有其他相關資料一併帶來,好做研判。」沈寬堂委員如此提醒小真。

 「經過聯繫,小真帶著通知書等資料,到阿麗家與我碰面。看過後,我告訴小真:『通常會接到違章建築通知書,大部分是因為有人檢舉到政府部門,政府部門人員再依程序處理。違章建築通知書,大致分成紅、白、黃三種顏色,紅單表示施工中違建,施工中違建者(又分二類),一般狀況為即查即拆;白單表示為既存違章建築,一般狀況為分期列管;黃單表示為新違章建築,一般狀況為依序排拆。你接到的是白單,是既存違章建築,政府部門列為分期列管,也就是目前並不是需緊急處理的案件,可以暫時擱置處理。』」

 「那我稍微放心一點……另外我家的漏水狀況,有解決方法嗎?」小真還是擔心。

 沈委員回覆小真:「這是漏水糾紛。如果可以的話,妳要先自己觀察看看。漏水位置在一、二樓間的狀態歸屬,甚至可以到都發局申請建物竣工圖,或者可以先去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平面圖,並且查看一、二樓間的地板。通常比較會漏水的地方,是浴室廁所附近。用肉眼可以簡單判斷有沒有相對的位置關係來做為初步的原因判定。接下來,您可以向區公所的民政課申請調解解決。」

 小真又說:「我家漏水已經好多年了,而且我還從我家樓板下方裝輕剛架,接了一個水箱,用管子連接到一樓下方地板,管子接入水桶內,桶子水滿後再拿去倒掉,到現在還是非常困擾,我朋友還叫我直接去法院提告呢!」

 沈寬堂委員勸解:「基於鄰居間之和諧,我還是建議,先去區公所申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再走法院訴訟程序比較妥當。」

   「最後,小真帶著從地政事務所申請的建物平面圖等資料,前去區公所申請調解。」沈寬堂調解委員完整說明了如何輔助小真從問題中理出頭緒,找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與過程。

    從沈寬堂調解委員分享的案例,再一次印證了調解委員除有調解、談話技巧外,若再結合運用本身所具之專業知識-如沈委員的土木水利背景,能為有相關困擾的民眾,迅速指引出一條解決危機的明路,讓調解服務精緻化;且「遠親不如近鄰」,沈寬堂委員建議當事人-小真,善用調解服務來處理危機,省錢省工、程序簡化又避免訟累,對鄰居間的糾紛化解,更具實質意義呢!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0-31
  • 發布日期: 2020-10-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