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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的調解志工 后里區調解會賴凰美調解委員

后里調解會賴凰美委員(右)與賴玉枝委員(左)合影
后里調解會賴凰美委員(右)與賴玉枝委員(左)合影

    后里區賴凰美委員擔任調解委員已歷時五年。五年的調解生涯,不只精進了自身為人處世的態度、談判技巧,也看盡人生百態。這一段歷程,她感謝調解會余廖玉圓主席及后里調解團隊所有成員的鼓勵與協助,讓她能迅速熟悉環境並累積調解經驗。

    在這段調解歲月中,曾有一件老先生的死亡車禍調解案令賴委員印象深刻,委員與我們分享……

林小姐,百貨公司銷售服務員。某天下班開車途中,在后里區某條道路口不慎撞傷了一位高齡80歲的王老先生;事發後三天,王老先生即不幸往生……

頓時,林小姐不知所措!瞬間如狂浪般襲來的,是對未來充滿恐懼,還有對王老先生家屬極度抱歉的無力感……

等回過神來,林小姐趕緊做的,是不斷地向老先生的遺孀-王老太太道歉,並詢問能否前往喪宅捻香及參加王老先生的告別式?

在極度傷心之下,王老先生的家屬實在無法應林小姐所求。接下來,彼此都要面對的,便是調解了。

    賴凰美委員回憶整個車禍調解案的過程:「王老太太及其家屬辦完王老先生的後事,向后里調解會聲請調解約莫一個月左右,雙方當事人按照調解會所指定的調解期日,到場調解。肇事者林小姐方面,除投保了車子強制險,也投保了第三人責任險。」

「一開始的調解,王老太太及兒子的態度頗為強硬,當然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悲痛過度,使得他們在言語上,對王小姐充滿著責怪及謾罵語氣及字眼,畢竟國人長年浸潤在『死者為大』心態與環境文化下。此時我能做的,只有平靜地等待這個過程慢慢結束。讓離世者的家屬將內心的不滿與悲痛發洩完畢,才能冀望調解順利。」賴凰美委員平靜地回憶道。

「等受害家屬發洩後有漸趨緩和的跡象時,我當場商請林小姐趕緊向王老太太及她的兒子請求原諒!死者已不復生,也只有鄭重再鄭重的道歉,才有可能慰撫家屬受創的心靈及告慰亡者在天之靈﹗」

    賴委員接著說:「雖已道歉,但再下一步-商討賠償金額階段,又是一個艱鉅的任務。」

「王老太太這一方請求喪葬費及慰撫金等賠償金額共計新台幣700萬。可是,這位林小姐是百貨公司服務員,一個月薪水不過23萬元,又無積蓄,龐大的賠償金會即刻令她的生活陷於困境,這無異是逼她走上絕路;難解的是,若我對王老太太這方表達喪家提出的賠償金額太高,也不行!畢竟生命無價。」

「調解委員掌握了當事人各自的立場與狀況後,必須取得中間最大公約數。」賴凰美委員嚴肅地說。

「我記得當時我運用調解技巧,請林小姐借一步商量。」

「我們一同步出調解室,我問林小姐一個月最大的負擔能力有多少金額?她回應她還未婚,又沒積蓄,一個月頂多賺3萬塊,家裡又有雙親要奉養,如果一次給付足額根本不可能。但如果每個月拿個15千塊,或許還勉強可行,這也是她最大的誠意與負擔能力。」

「得知林小姐的財務狀況後,我告知會盡最大的努力;隨即我再請出王老太太這方,努力為兩方協商。」

    「我開口轉述了林小姐對王老太太發自內心的歉意與誠意。並對王老太太說:『您們的喪親之痛,林小姐絕對感同身受。但是,人死不能復生,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才會以金錢作為賠償方式。您們提出700萬元是合理的,但我們要思考看看實際情況,對方(林小姐)是不是真能賠得起這個金額?

「支付能力很重要,也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您們應該認同吧?

「當我的眼神直視著王老太太,她想了想,也點頭表示認同。於是,我趁機會,將林小姐目前的經濟情況向她報告一番。老人家也確實心地善良、心腸軟。她立刻和兒子討論,並表示願意降下金額,以500萬元(包含強制險各項給付)成立調解。」

    賴凰美委員接著說:「只是我再把這樣的回應轉達林小姐後,她還是著急地哭了。因為這樣的賠償金額,她仍然付不起,重點是,她是以每個月分期付款15千塊的方式進行賠償。雖然,林小姐有誠意解決,但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林小姐當場再央求我,無論如何再多多幫忙協調王老太太。」

「那您能夠負擔的總賠償金額,是多少呢?」我反問她。

「差不多150萬元……」林小姐回覆。

賴凰美委員:「我告訴林小姐,150萬元的金額與王老太太的最低要求500萬,差距實在太大了!這樣能成立調解的可能性,實在不高。」

「於是,我又找來了理賠專員商量。理賠專員建議,這個150萬元若是全數由林小姐賠付,那們第三人責任險理賠給付、強制險死亡給付及死者生前醫療費用,則由保險公司負責,應該可以嘗試再調解看看。林小姐聽完後,也同意這樣的建議。」

    「當再次進入調解室,我再誠懇地向王老太太提及有關林小姐的經濟處境,並表示她確實有誠意要解決問題:林小姐賠償分期金額(每月15千元)、總賠償金額(150),以及保險理賠同意賠償的範圍。沒想到,王老太太及她兒子聽了之後非常生氣!她們母子認為,已經將原先要求的700萬減為500萬,明顯讓步了200萬元,現在難道是「軟土深掘」?竟又要他們從500萬減為150萬,還分100期償還,豈有此理?」

「乾脆不要賠算了﹗」王老先生的兩位家屬氣憤地回應。

「但這是誤會!人在情緒下,很難一下子接受龐大的訊息量。」賴凰美委員以豐富的調解經驗,分享著。

「我連忙向他們解釋,這150萬是全由林小姐賠付,但因為她生活拮据,所以才用每月15千元的方式賠付。另外,除了強制險的死亡給付220萬及王老先生生前所支出醫療費用外,如果有足夠的醫療單據,第三人責任險也是可以賠付的。因此,理賠總額不是只有150萬。」

    「等我解釋完後,王老太太及他兒子依然認為林小姐或保險公司應該再提高理賠金額,而不是一味要求他們降低請求賠償金額。」

「林小姐聽到這樣的反駁,又開始哭泣。」

「老人家還是軟心腸的……」賴凰美委員繼續說。

「王老太太再與兒子商談了一會兒。最後她說:『我失去摯愛,心理很煎熬、很難受,但再多的金錢賠償也換不回我的老伴了。』」

賴凰美委員描述王老太太最後表達的心願:「王老太太的生活其實也過得去,她也不希望逼人走上絕路。她的老伴一生篤信佛教,也行善無數,王老太太表達,她先生應該也不會容許她這麼對林小姐這麼做。雖然她願意接受這樣的低賠償額,但她要求林小姐承諾一件事:『記取車禍的教訓,並能在還完款項後,對慈善團體行善布施。』」

小愛化成了大愛!王老太太這一席話,感動了在場的每一個人。林小姐深深一鞠躬,表達她無限的感恩,並當場做了這個承諾。原本雙方進退維谷的氣氛頓時消失無蹤,和解案在平靜且彼此體諒的氛圍下落幕。

    因這件記憶深刻的調解案,賴凰美委員為她五年的調解生涯劃下重點,「調解過程中,委員的調解技巧是重要的;但解鈴還須繫鈴人。雙方調解更重要的成立關鍵,是當事人能夠真正放下;不論是受害方還是釀成糾紛的一方,該試著從不同的思考角度審視整個事件。忍一時,確實會漸漸風平浪靜,退一步,一定海闊天空。」

「給別人一條路,就是給自己一條路走。」賴委員這麼說。

賴凰美委員陪伴每一件調解案的雙方當事人,共同學習「存好心、說好話、做好事」。若事情已無法挽回,那就盡量將彼此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讓雙方心安坦然地繼續面對未來的人生。因為,我們要繼續探索的人生,依舊令人期待、時時充滿希望!

賴凰美委員調解多年的體悟,您是否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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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7-08
  • 發布日期: 2020-07-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