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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身後的美麗蛻變 沙鹿區調解會呂秋花調解委員

圖為沙鹿呂秋花委員參加今年(109年)市府舉辦元旦升旗典禮登山健行活動留影
圖為沙鹿呂秋花委員參加今年(109年)市府舉辦元旦升旗典禮登山健行活動留影

俗諺常道:「公親變事主。」

但下頭要分享的故事,充滿機趣、令人玩味,誰想得到一位車禍案件的「事主」,後來竟變成「公親」!

「本來只是因為自己發生車禍去區公所調解,沒想到退休後,自己真成為調解委員會的一份子了!」手執教鞭從事教職40多年,78年前才從職場退休的呂秋花調解委員笑著道出往事。一場車禍,讓她的退休生涯轉身蛻變,輾轉成為沙鹿區調解委員,在另一個人生職場,展開生命中第二次飛翔……

 那是在10711月的某一天,清晨5點多,天還暗朦朦。呂秋花委員騎著機車運動去。騎著、騎著,眼前小巷空無一人,她便催出油門猛力一踩!霎時,竄出一輛白色小客車,說時遲那時快!接下來,腦中只剩一片空白。

下一個記憶點,便是上救護車進醫院急診室了。不幸中的大幸是沒有骨折,僅有身體多處擦挫傷。離開醫院到警察局筆錄完成後,波麗士大人問:「要不要送『調解會』作『調解』啊?」

「調解?」有點陌生?又似乎聽過?

「怎麼調解?去哪兒調解啊?」

「當然是區公所調解會啊!那裡的調解委員,會幫你處理後續事宜啦!」

就在那一天,在沙鹿區公所,呂秋花委員生平身為「事主」的第一次調解會,讓她上了難忘的一課。如同故事開頭所述,這個人生中第一次調解經驗,翻轉了她下半生的退休生活……

調解會當天,當時身為退休老師的呂委員抵達沙鹿區公所四樓調解委員會,調解會安排調解委員喚名帶她進調解室。只見委員一臉嚴肅看著卷宗,詢問雙方有無體傷和財損情形,並想聽聽兩方「事主」有什麼訴求和主張。

接著,調解委員說明道路交通規則所規定的路權,依著路權優先原則切入這件車禍案。當時,呂秋花委員便向調解委員表達:「我騎機車,經過路口對方來撞我,我才受傷的,對方應該賠償我。」

調解委員便再一次解釋:「剛剛向您說明了路權優先原則,應該是雙方用路人誰該讓誰,而不是誰撞誰的問題。」

調解委員一步一步耐心地說明道路路權概念,再拿出交通法規書和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清楚釋明:「不是受傷、騎機車就一定有理,而全要對方負責喔!」

經調解委員仔細解說,呂委員才恍然大悟,突然發覺過去身為十幾年的國小校長,自己竟對交通法規這般陌生,頓時覺得為人師表實在有愧。在學校,自己還總是教導學生要禮讓同學、守法、守秩序。如今,竟沒弄清楚交通規則,禮讓右方來車。唉!真該好好檢討檢討!

幸好,在調解委員耐心和細心解釋與勸說下,呂委員圓滿地和對方握手言和,達成和解。

這個被調解的「事主」經驗,讓呂秋花委員認同並感謝調解委員在處理糾紛時的公正立場。本著感恩回饋之心,1081月,當呂委員知悉沙鹿區公所公告第三屆委員開放遴選作業的消息,便毫不遲疑,領表送件。歷經區公所和臺中地方法院兩關審查,她雀屏中選,獲聘為第三屆調解委員,順利如願進入調解會為民服務。從曾經經歷「事主」的身份搖身一變,成為為民服務的「公親」了!在地方上傳為美談。

初任調解委員時,呂委員放下當校長的人師心態,樂回學生生活。她積極參加臺中市政府辦理的每場調解講習,在家研讀交通法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等等,並向調解前輩們學習調解實務技巧。其他退休老師同事們,見她退休後這麼忙碌,還會調侃她過去讀書、教書時,還沒如此認真呢!

在沙鹿調解委員會吳東華主席的帶領和其他資深委員的無私分享下,呂秋花委員學中做、做中學,努力不白費!108年度,她個人獨任調解案成立68件,讓她對調解工作信心大增,越做越有興趣,也感到助人調解糾紛,化怨氣為祥和的這份工作,真是美好!

轉身後的蛻變,沒想到如此精彩!沙鹿區公所呂秋花調解委員現在,仍繼續沉浸在為民調解的服務裡,自在優遊、樂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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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5-19
  • 發布日期: 2020-05-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