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請調解之程序簡單、調解流程進行迅速。
2.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規定,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支付外,不徵收任何費用或報酬,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3.調解之開始、進行、終結均尊重當事人的意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0、11、13、17、20條)。
4.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2項規定,調解成立,送經法院核定後,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1.聲請調解之程序簡單、調解流程進行迅速。
2.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3條規定,除勘驗費應由當事人核實支付外,不徵收任何費用或報酬,或以任何名義收受報酬。
3.調解之開始、進行、終結均尊重當事人的意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10、11、13、17、20條)。
4.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第2項規定,調解成立,送經法院核定後,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