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編號)":3287004,"UpdateDate(異動時間)":"20260529T010604","AgencyCodes(機關代碼)":"387000000A","Longitude(經度)":"120.6234","Latitude(緯度)":"24.21454","publishDate(公開日期)":"","citySort(*市政分類)":"法律權益","relatedLink(相關連结)":"","attachment(附件下載)":"[{\"Id\":3286809,\"AttachmentName\":\"115兒童耳機查核結果彙整表1150528.pdf\",\"Description\":\"115兒童耳機查核結果彙整表1150528\",\"IsShowInList\":true,\"Url\":\"http://www.legal.taichung.gov.tw/media/1418964/115兒童耳機查核結果彙整表1150528.pdf\"}]","content(內容)":"<p>臺中市政府為了解市面標榜兒童專用的耳機是否含有塑化劑(鄰苯二甲酸酯類)或雙酚A等化學物質，法制局自網路及實體店面選購10款不同品牌的兒童耳罩式耳機，委託專業機構進行檢測，結果顯示，10款商品均未檢出塑化劑及雙酚A，但有1款商品標示不符規定，已移請主管機關查處。 <br />法制局表示，日前外媒報導歐盟資助研究單位「 ToxFree LIFE for All 」計畫檢測81款市售耳機，發現多數產品含有塑化劑及雙酚A等化學物質，引起國內外關注。由於塑化劑及雙酚A均屬環境荷爾蒙，長期接觸可能影響孩童生長發育，甚至增加罹癌風險，因此法制局特別擇定兒童耳罩式耳機進行檢測，以維護兒童使用安全。<br />法制局指出，目前國內雖針對具電源輸入且非屬醫療器材或電信終端設備的耳機制定3種國家檢驗標準(CNS15936、CNS15598-1及CNS15663)，但並未將塑化劑及雙酚A納入應施檢驗項目。故本次檢測是採CNS 15503「兒童用品一般安全要求」引用的試驗方法CNS 15138-1（塑膠製品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試驗法－第1部：氣相層析質譜法），檢測DEHP、BBP、DBP、DNOP、DEP、DMP、DINP、DIDP等8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及其混合物含量；並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6條附表二「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碳酸酯塑膠類之檢驗」及CNS15447進行HPLC-FLD 檢測雙酚A含量。經委託財團法人台灣商品檢測驗證中心，針對耳機直接接觸人體皮膚之耳墊部位進行檢測。<br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本次品質檢測結果，10款耳機均未檢測出塑化劑及雙酚A。在商品中文標示部分，經中市府經濟發展局依商品標示法與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檢視後，發現1款商品未標示產地、國外製造商名稱、進口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等資訊，疑似違反商品標示法規定，已移請業者所在地主管機關進一步查處。<br />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呼籲業者，應落實商品標示的完整性與正確性，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兒童耳機時，應注意標示是否完整清楚，包括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產地等資訊，並優先選擇有提供保固服務的商品。若為可充電或含有電池的藍芽耳機，也應選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產品，以保障自身消費權益。另外，長時間使用耳機仍可能影響聽力，提醒家長注意孩童使用耳機時間及音量大小，避免長期高音量使用造成聽力受損。</p>","unpubilshDate(下架日期)":"","title(標題)":"中市府把關兒童耳機安全 公布塑化劑、雙酚A含量檢測結果","memo(摘要說明)":"","postDate(張貼日)":"20260528T060716","images(相關圖片)":"[{\"Id\":3286810,\"AttachmentName\":\"標示不合格商品.jpg\",\"Description\":\"標示不合格商品\",\"IsShowInList\":true,\"Url\":\"http://www.legal.taichung.gov.tw/media/1418965/標示不合格商品.jpg\"}]","mainImage(文章主圖)":"[{\"Id\":3286808,\"AttachmentName\":\"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公布市售10款兒童耳機檢測結果.jpg\",\"Description\":\"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公布市售10款兒童耳機檢測結果\",\"IsShowInList\":true,\"Url\":\"http://www.legal.taichung.gov.tw/media/141896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公布市售10款兒童耳機檢測結果.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