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臺中市政府接獲凱翔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凱翔旅行社)因財務狀況問題取消出團卻未退費之消費爭議,臺中市政府消保官表示,該旅行社已遭交通部觀光署勒令停業3個月,請無法出團又未收到退費之消費者儘速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下稱品保協會,電話:(02)2599-5088)提出申訴,以確保自身權益。
就市府已掌握之資訊,位於臺中市南屯區公益路2段61號4樓之2之凱翔旅行社,近期因財務狀況無法履行旅遊服務,致尚未出團之旅遊行程遭到臨時取消。消保官表示,凱翔旅行社為甲種旅行社且為品保協會之會員,該旅行社應依法繳納保證金並投保旅行責任險,其如與消費者訂有旅遊契約卻無法依約提供服務並辦理退費者,消費者可向品保協會提出申訴,由品保協會協調保險公司辦理賠償事宜。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若使用信用卡消費,亦可向信用卡發卡銀行申請爭議款要求足額退款,但因爭議款有申請期限(以VISA、MASTER 為例,自刷卡日起540日曆天且業者未提供服務起120日曆天內,以上日期需再扣除發卡行作業所需的15工作天,即使業者已經請款,消費者未使用的費用,仍可要求信用卡機構退還),且各家銀行所需資料不盡相同,建議消費者盡速向發卡銀行洽詢。
市府將持續關注凱翔旅行社的後續發展,並全力協助受影響的消費者解決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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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翔旅行社傳出財務狀況不佳取消出團 消保官籲消費者儘速向旅行品保協會申訴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0-11
- 發布日期: 2024-10-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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