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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資訊

 

辦公地點 停車場名稱 收費時間 收費費率
臺灣大道
市政大樓
附屬平面停車場-汽車
由文心路或惠中路進入(註1)
附屬平面層停車場(汽車)
機關上班日自8時至18時止 甲類計時費率累進計費。(註3)
機關上班日自18時至20時止,以及星期六、日暨國定例假日自8時至22時止 每30分鐘10元,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算
(大型車輛加倍計收)。
附屬平面停車場-機車
由文心路或惠中路進入
附屬平面層停車區(機車)
機關上班日自8時至18時止 每日每次20元,30分鐘內離場免收停車費。
機關上班日自18時至20時止 每日每次20元。
附屬地下停車場-汽車
由文心路或惠中路進入
附屬地下一樓停車場(汽車)
自7時至22時 每30分鐘10元,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算
(大型車輛加倍計收)。
附屬地下停車場-機車
由文心路進入
附屬地下一樓停車場(機車)
機關上班日自7時至18時止 每日每次20元,停車30分鐘內離場不收費(每日限一次)
機關上班日自18時至22時止 每日每次20元。

 

備註
註1: 相關收費費率及時間如有異動,以各停車場現場公告收費標準計費。
註2: 本府周邊另有惠安、惠新、市政公園等停車場,請參考即時剩餘車位查詢;更多停車費率及繳費資訊,請參考本市停車管理處網站
註3: 甲類計時費率累進計費:停車計費單位以30分鐘計算,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算,大型車輛加倍計收,收費標準如下:
(1)停車第1小時內以20元計費(30分鐘內離場免收停車費,每日限一次)。
(2)停車第2小時以原訂費率2倍計費,即40元,以半小時計費20元。
(3)停車第3小時起以原訂費率3倍計費,即60元,以半小時計費30元。
身心障礙者車輛,自停車時起,2小時內免費。
為促進停車周轉率,本附屬平面層停車場配合措施為:貼有本府公務停車證車輛、臺中市議會停車證車輛不適用免費停放,均依規定累進計時收費。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11-21
  • 發布日期: 2021-06-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4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