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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發生租賃物修繕問題怎麼辦?

  1. 先看雙方所簽訂租約內容是否有約定,約定房客修繕,就是房客要負責;若約定由房東負責修繕或無約定,則由房東負責。至於修繕費用由誰來負擔 ,則要釐清物品壞掉原因,如果租賃物(如冷氣)使用久遠非人為因素破壞,則房東應負擔修繕費用。
  2. 若為房東因素,房東遲未修繕,房客可以先存證信函定相當期間催告房東修繕,如房東於期限內仍不為修繕,房客可以從應付的租金扣抵修繕費用。
  3. 民法第423條、第429條第1項、第430條、第432條第1項及第437條規定。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5-13
  • 發布日期: 2019-07-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