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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能修復受傷的心 南區調解會張儷姻調解委員

南區調解會張儷姻調解委員
南區調解會張儷姻調解委員

    我們在各種關係中受傷,有時候甚至與自己相處及和解都有著困難,但老天爺造人就是這麼奇妙,給我們獨特修復心理傷口的能力;愛能掩蓋一切過錯,在愛裡沒有懼怕來修復受傷的關係,「愛」是最好的包紮、最佳的良藥。記得作家張曼娟說過:學會放下,留時間給自己!無法與人和解時,選擇背對傷害,面對善意和接納,也是一種和解。

    我曾參與過一個車禍調解案例,對此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協調雙方當事人的過程如下:

    聲請人吳菁菁小姐(化名)於某日下午趕著送一份文件給客戶,騎乘重型機車,沿著劃有分向線道路往市區方向行駛,在行駛的道路上,遠遠看見白髮林阿水老伯伯(化名,以下均簡稱為「阿水伯」)悠晃悠晃騎著腳踏車靠路邊騎乘,說時遲,那時快;阿水伯突然左轉跨入雙黃線,吳菁菁小姐緊急煞車選擇要避開,但機車車身也因此而打滑向前滑行,連人帶車碰撞阿水伯的腳踏車,造成他身體受撞擊顱內大量出血,緊急送醫院急救後,仍然宣告不治。

    這起車禍為過失致死事件,當吳菁菁小姐在醫院聽聞阿水伯往生,當下痛哭失聲,全身癱軟,並自責自己如果能避開他,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憾事。不過事後根據警方所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顯示阿水伯違規跨越雙黃線,吳菁菁小姐則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所以由此推測阿水伯是本件車禍之肇事主因;所幸吳菁菁小姐具保險常識,機車每年度都有投保汽車強制險以及第三人責任險。

    本案發生後,吳菁菁小姐向南區區公所申請法律諮詢,嗣後經律師轉介南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本案經分配由我負責調解。調解過程中,剛開始我先確認當事人身分、關懷慰問死者家屬,並了解雙方發生車禍情形,接著就有關民事賠償部分詢問阿水伯的家屬代表長子林宜誠先生(化名)之意見,林宜誠先生表示要求吳菁菁小姐應賠償家屬喪葬費用、慰撫金(含強制汽車保險金各項給付)共計新臺幣500萬元。

    為了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我以警方所提供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為參考依據提供肇責分析意見,並委婉告知家屬阿水伯跨越雙黃線是主要肇事原因。

    另外我緊接著再詢問吳菁菁小姐對家屬所提出的賠償額是否有任何意見,只見吳菁菁小姐與偕同到場的產險理賠專員稍微討論一下,並表示委由產險理賠專員說明,理賠專員表示本案經評估除了強制險死亡給付新臺幣200萬元外,保險公司只能按照肇責比例額外再賠償新台幣50萬元,吳菁菁小姐則另外說明自身的經濟情況不佳,希望阿水伯家屬體諒再降賠償額度。

    這時林宜誠先生娓娓道出吳菁菁小姐親自前往靈堂弔唁致意且於多次辦理法會跟隨法師誦經並迴向給阿水伯,此舉相當有誠意也讓家屬非常感動。聽完這令人動容的事情後,我也心有同感地說道:「每個人一直糾結、仇恨,持續傷痕累累,如何能找到一個走下去的方法,面對安頓自己走回正軌,才是最重要的功課,我相信您們都能體悟這道理並已放下心中的成見。」

    林宜誠先生首先表明因見到吳菁菁小姐弔唁時的誠意,所以與全體家屬商議後願降低車禍賠償金額,僅要求270萬元(含汽車強制保險各項給付),賠償金額因此大幅降低。吳菁菁小姐則當場表示除了保險公司評估保險理賠金250萬元外,她願意再自掏腰包賠償20萬元,本案因此順利的調解成立。

    另外,有關本案過失致死刑事責任部分,因吳菁菁小姐未曾有前科紀錄,在犯罪後坦承犯行,而且犯行後態度良好,已經與被害家屬取得和解及諒解,因此,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吳菁菁小姐緩刑2年,以便讓她有重新做人之機會。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即使在最困難的時刻,人們仍然可以找到和解和共同理解的途徑。這是一個關於面對困難、克服傷痛、以及最終找到共識的故事。通過誠實、尊重和善意的溝通,當事人能夠共同解決問題,並在逆境中找到一條共同前進的道路。

    在這個故事中,我們看到了愛和理解的力量,它們有助於化解衝突,減少仇恨,並促進和解。吳菁菁小姐的誠意和善意的行動,以及阿水伯家屬的寬容和理解,最終讓這個困難的情況有了轉機。這個故事也提醒我們,每個人都會犯錯,但關鍵是如何處理錯誤,以及是否願意學習、成長並走向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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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10-14
  • 發布日期: 2023-10-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