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辦理兩公約教育訓練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二、為促進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之公務人員及市民大眾瞭解兩公約條文、一般性意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及相關應用,特製作兩公約教育訓練宣導媒材,供各機關辦理教育訓練及宣導民眾周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