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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被推銷,怎麼辦? 

逛街被推銷,怎麼辦
逛街被推銷,怎麼辦

目前實務常見業者以假借填寫問卷或免費試用美容商品,向學生族群推銷高額美容課程、美容商品、套書或補習課程,學生往往因不懂拒絕,在業者疲勞轟炸下半推半就與業者簽訂超出自身能力可負擔之高額產品或課程,並在懵懵懂懂下簽訂分期貸款契約,進而衍生諸多消費糾紛。其實遇到類似推銷手法,最重要的是要勇敢拒絕推銷,並且切記勿輕易簽署高額契約(個期金額x期數=天價);又倘不幸已簽定契約時,只要訪問交易,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主張7日猶豫期而無條件解約,故請在7日(含假日)內以「存證信函」向業者主張無條件解除契約,並且明確留存如期解約之書面證據,以保障自身解約權益。

  • 市府分類: 法律權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3-07
  • 發布日期: 2021-02-0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 點閱次數: 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