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 回答 |
---|---|
Q1. 檔案開放應用處所設置地點在那裡?什麼時間開放應用? | A. 本局設在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國定假日及例假日暫停受理。 |
Q2. 如何申請應用? | A. 申請應用者應先填具應用申請書:空白申請書。空白申請書表可向本局承辦人員索取,或進入本局全球資訊網站,點選政府資訊公開服務,至檔案應用專區下載。 |
Q3. 受理申請後如何處理? | A. 機關受理檔案應用案件後,將審核申請資料,如認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不論准駁與否,均會在30日內通知申請人。 |
Q4. 申請那些檔案可能會被拒絕,而無法提供? | A. 依法令規定,檔案內有關國家機密、犯罪資料、工商秘密、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人事及薪資資料、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及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
Q5. 申請應用者有不當或不法行為時,有那些處罰? | A. 應用檔案有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污損檔案、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或以其他方法破壞檔案或變更檔案內容者,本局得停止其應用檔案;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
Q6. 申請要不要費用?收費標準如何? | A. 要。收費標準請參「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