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範本 【B.事後公開】:本表由機關團體填寫 (於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前項公開應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